今年3月3日,经教育部备案同意,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广东省高考和招生改革的方案终于出台: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即2018年入学的新高一(也就是现在初一在读)学生将成为首届按新高考方案实行的学生。
这次高考改革作为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被认为是恢复高考以来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一出,公众最关心的就是如何吃透政策,找准方向,以及,新方案将如何改变现有的中学教育,改革的力度究竟有多大?
■新快报记者 李杨
| 政策回顾 |
文理不分,一年两考“3+综合”变为“3+3”
“意见”的核心内容是广东统一高考将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此外,改革将完善一年多考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
同时,改革完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意见”还明确,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以及2016年、2017年入学的高一学生仍执行目前的高考方案,考试科目、内容和方式不变。从2016年起,语数外、文综、理综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招录方式将原第二批本科A类及B类两个批次合并为“第二批本科批次”。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解读
文理“混搭”,更强调兴趣学习
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向新快报记者表示,按照新高考改革方案,今后中学生的学习将出现较大变化:
1. 从分文理科学习转变为选科学习
此前我国大多数地区,高考为“3(语数外)+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因此,为准备高考,一些高中从高二时就分文理科教学,容易导致学生知识结构不完整。
新高考改革取消文理分科,所有学生除学习一样的语数外科目以外,在其他6门科目中可以任选高考科目。更关键的是可以文理“混搭”,比如一个学生可以同时选择考物理、历史、地理3门。“这有助于学生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科目组合,而不只是局限在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选择。从理论上讲,新高考改革后,学生的科目组合有20种之多。”熊丙奇称。
不过,熊丙奇指出,学生的科目选择空间是否真有这么大,还取决于几个现实的因素:
一是大学在录取时是否会有科目要求。如果大学每一个专业招生时都没有具体考试科目的要求,那学生的选择空间就更大;而如果各专业都提出科目要求,即便只有一门,学生仍会按此要求来选择考试科目,依旧会形成偏文或者偏理的情况。
二是中学是否能开出足够的科目课程,且每门课程的质量都较高。“如果学校的优势学科有限,老师建议学生都选某一种组合,那么最终还是可能从学生自由选科,变为选文科组合或理科组合。”
三是学生在选择科目组合时,是否有自己的升学规划和兴趣。如果学生没有明确的升学规划或者兴趣,在选择科目时,就可能选择相对更容易得高分数的科目,从而使选科变得功利化。
2. 从一次集中高考转变为分散高考
以前的高考,是在6月7日、8日两天集中考试,且仅凭这一次的考试成绩参加志愿填报、录取。而按照新高考方案,高考将分散进行,其中,语数外放在一个集中时间举行,其余3门选考的科目则放在其他时间进行。另外,外语科目也有两次考试机会,选最好的一次计入总分录取。
熊丙奇认为,改革的意图,当然意在减轻学生的负担。“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学生的负担可能减轻得不多,因为最终录取仍是主要按高考总分进行。而多次考试机会,也可能产生‘刷分’现象,除非第一次考试就考出自己的最高分,否则考虑到最终录取时的激烈竞争,大多数学生会两次考试都参加。”
3. 录取从分批次到不分批次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二本A类、B类合并,考生可选择填报的院校空间更大了。原来只能读二本B类民办院校的考生,今后也有机会填报公办本科院校。而且,考生可选择的专业志愿的空间也更大,公办和民办高校之间的界线消除后,考生不必再纠结于录取批次的划分,可以更好地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志向及家庭条件,选择心仪的专业。
熊丙奇也表示,以后的趋势是第一批、第二批等批次逐渐从高考录取中消除,所有学校不再按批次进行志愿填报,这将保证大学不再被批次分为三六九等,不再按此录取。“学校平等竞争,原来在第二批录取的院校,分数可能超过原来第一批的院校。或许以后的高中将不再追求一本率、二本率。”
他指出,需要警惕从原来的一本追求,演变为对“985”、“211”院校的追求。“这样的话,取消批次的价值就大打折扣了。”
观点
改革仅限于科目还不治本,突破录取制度才能有实际效果
熊丙奇梳理高考改革历程时表示,过去20多年来,我国高考改革基本聚焦在科目改革上,从7门到6门,从3+x,3+2到3+文综、理综,无论高考科目如何组合,说到底都只是科目改革。“如果没有录取制度的突破,文理不分科、一年两次考的改革,都难起到实际的改革效果。”
他指出,如果在录取制度上,仍坚持集中录取,即按照3+3的总分投档录取的话,还是会带来这些问题:基础教育难逃应试模式,即便取消文理分科,所有高考科目的教学还是围绕高考转;将穿插在学年中的学业水平测试计入高考总分,并未减轻学生备考压力;3+3总分还是学校录取学生的唯一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很难作为录取的参考……
“真正有效的高考改革必须同时对应录取制度的改革,即打破现在的集中录取制度,实行招考分离。”熊丙奇提出设想称,如果高考只是对学生的评价性考试而已,各大学能实现自主招生,结合学生的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综合表现和大学面试考察来评价、录取学生,那么,目前科目改革的效用将得到最大程度体现。